新规:什么级别的住房才能叫“别墅”

      什么样的楼盘可以叫“花园”?什么样的路可以叫“大道”?昨日,中山市规划局网对《中山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(2007-2020)》草案(下称“规划”)进行公示。草案对于中山市中心城区的地名命名作了原则性的规定。

      该规划规定,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,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,绿化和休闲地面积占总面积35%以上,可用“花园”作通名。符合以上标准,且临近山体的住宅区可用“山庄”作通名。一类住宅用地,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,容积率小于0.6,绿地率大于50%的,可用“别墅”、“墅”作通名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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